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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启动道路救助基金,省政府为此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由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银保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9个相关部门组成。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金融机构紫金财产保险作为基金管理人。
十年间,江苏全省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紫金路救人励精图治,不负重托,累计救助交通事故伤者七万余名,救助金额超22亿元,基金救助效能充分发挥,兜底民生保障功能得以凸显。垫付规模全国领先,管理运营方式也成为业内典范。先后有多省向江苏学习经验或采用相应的运营模式。
扬州地区十年累计垫付救助4622人,垫付金额超1.25亿元。这是扬州地区基金协调小组成员与基金管理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未来,扬州路救将加大宣传和垫付力度,让这一政府公益基金成为道路交通的护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