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9 09:08
我今年59岁,1985年在集体所有制企业参加工作,2000年辞职,但是原单位只为我缴了一年多的养老保险。
辞职后我干个体,但是因为不知道相关政策,也没有给自己缴养老保险。
2019年,我应聘到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单位给我缴纳了养老保险,明年我就将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养老保险缴纳年数累计不满15年。
请问:
1、我从1985年参加工作到2000年辞职期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段可不可以补缴?
2、从2000年到2018年,我作为个体工商户,可不可以补缴?
3、明年我年满60周岁后,如果公司继续聘用我,是不是必须为我缴纳养老保险?我是不是可以延迟到累计缴费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