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11:25 我要评论
本人是“扬州汇金广场”购房者,于2010年6月28日已将所有购房款向开发商“扬州源盛置业”有限公司结清,但该房产商以先交物业费为由扣押我们所购房钥匙,购房合同订立期间该房产销售人员亲口承诺物业费为每平米2元左右,但交房却以每平方米6.8元收取,我们认为不合理,多次交涉未果,售楼小姐郭某对我们的正当要求竟嗤之以鼻,且阴阳怪气地骂我们没素质,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其它城市早以废止“买房先交物业”这样的霸王条款,真希望扬州也出台相关条例,保护购房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