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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电动车出行被狗撞骨折,能索赔吗?

百姓生活网www.yzcn.net 2025-05-08 11:31:57 编辑: 周嘉

市民张某驾驶电动车出行,谁料旁边一户民宅内突然窜出一条狗。电动车被狗撞击后,张某瞬间摔倒,身体多处受伤。在索取赔偿未果后,张某将犬主魏某告上了法院。近日,江都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判决犬主魏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张某各项损失8000多元。

市民张某驾驶电动车出行,谁料旁边一户民宅内突然窜出一条狗。电动车被狗撞击后,张某瞬间摔倒,身体多处受伤。在索取赔偿未果后,张某将犬主魏某告上了法院。近日,江都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判决犬主魏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张某各项损失8000多元。

事件

宠物狗撞翻骑车人,狗主人拒绝赔偿

2022年3月的一天,张某晚饭时喝了点酒,当晚9点多,其驾驶电动车准备回家。在经过魏某家门口时,屋内的宠物狗突然挣脱狗链窜出。由于狗奔跑的速度很快,撞上了张某的电动车。张某毫无防备,电动车被撞倒,张某也从车上摔下。

后狗主人闻讯赶来,给张某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当晚张某没有就医,次日发现身体受伤,便拨打狗主人留下的电话联系其陪同就医。就诊确诊张某的手腕骨折,头部受伤。首次就医费用,经双方协商,由狗主人魏某承担。

张某先后三次前往扬州市区一家医院治疗,医嘱均建议其休息一个月。此后,张某多次联系魏某及其家人,讨要自己垫付的医疗费等。然而,在魏某看来,对方狮子大开口,索要的赔偿费用让其无法接受。“他自己那晚也喝了酒,对于骑车摔倒他自己也有责任。”魏某说。

双方为后续治疗及赔偿多次协商无果,张某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江都法院提起诉讼。

结果

狗主人承担70%赔偿责任

日前,江都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魏某作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未做好安全措施,致使犬只挣脱拴狗链突然从门内窜出,造成原告张某摔倒受伤,具有较大的过错,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在饮酒后驾驶电动车在被告住宅外的公共道路上通行,在行驶过程中,未仔细观察及预判突发状况,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的发生,原告对自身安全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亦存在一定的过失,可以减轻被告的责任。综上,江都法院综合考量双方的过错程度,酌定由被告魏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由原告张某自行承担30%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判决,被告应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8667.75元。

以案说法

饲养动物需严管,一旦致害需担责

承办法官表示,近年来因宠物主人疏于管理等问题,导致宠物惹祸的事件时有发生。需要注意的是,疏于管理饲养的动物、遛狗不拴绳、养狗不办证、随意弃养宠物、饲养禁止饲养的大型烈性犬等行为,有悖社会公德,可能违反法律法规,还可能因动物伤人而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需对动物危险性负责,所以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除法定抗辩事由外,只要饲养动物存在加害行为且该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扬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