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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买菜时滑倒摔伤 菜场拒赔,法院这样判

百姓生活网www.yzcn.net 2025-03-06 10:46:34 编辑: 周嘉

菜市场,这个日常民生的重要场所,虽然充满了人间烟火气,但也隐藏着安全隐患。近日,广陵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菜市场地面油污及水渍引发的事故纠纷案。

菜市场,这个日常民生的重要场所,虽然充满了人间烟火气,但也隐藏着安全隐患。近日,广陵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菜市场地面油污及水渍引发的事故纠纷案。该案中,刘老太在前往某菜市场买菜时,不慎踩到地上油污等而滑倒受伤。经医院诊断,刘老太右股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18天后才得以出院。刘老太因赔偿问题和农贸市场经营者、管理者对簿公堂,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农贸市场经营者和管理者需赔偿原告刘老太5.7万余元。

老太买菜时摔骨折

各方就赔偿责任争执不下

事发当天,70岁的刘老太步行来到家附近的一家农贸市场,准备买些蔬菜和肉类。刘老太购买肉类后,一边整理手中的塑料袋,一边走路,未注意观察脚下路面。“哎呀,哎呀……”刘老太脚底不知踩到了什么,摔倒在地。

发现有人摔倒,附近的摊贩纷纷围了过来,有人帮刘老太拨打家人电话和120救护车。不久后,120救护人员赶到,将受伤的刘老太送往医院治疗。经医生检查,刘老太被诊断为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需要住院治疗。

对于刘老太为何会摔倒,家人感到不解,刘老太的女儿遂拨打了报警电话。当天,民警接警后来到事发菜市场,菜场负责人提供了现场监控视频。“明显能看到,我母亲摔倒是由于菜场地面湿滑及有油污导致的。”在刘老太的女儿看来,母亲反映当时地面湿滑,菜场方面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菜场经营者、管理者则认为,刘老太在通行过程中应当对自身安全负有注意义务,但从监控中可以看出,她一边整理手中塑料袋一边走路,未审慎观察路面情况,应对自身损害承担部分责任。

见对方迟迟不愿赔偿,事情没有进展,刘老太和家人商量后,一纸诉状将经营者扬州某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和管理者扬州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责任谁来承担?

公共场所安全保障需重视

法院认为,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原告提供的从出警民警处调取的视频、报警记录,被告提供的公安机关的执法记录仪视频以及当事人陈述,可以认定原告刘老太在案涉农贸市场吴某某经营部摊位购买肉食后,在市场通道中边整理塑料袋边走路,不慎滑倒受伤。可以认定事发农贸市场原告滑倒位置有油污、水渍且有杂物,被告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市场的物业服务单位,对于市场的公共安全、卫生保洁存在一定管理疏漏,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对于原告所受的损害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于原告的滑倒受伤,某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亦应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原告年纪较大,进入农贸市场购物,一边整理购物袋一边行走,未注意观察路面,未对自身安全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对其自己所受损害应承担相应责任。

依照相关法律,广陵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某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7万余元。

“老年人自身保护能力较弱,容易发生意外。”法官表示,菜场、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该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及时排除潜在的风险隐患,为顾客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

法官提醒,菜市场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出入的地方,消费者应对自身安全尽到注意义务,注意观察周边环境,特别是经过生鲜、水产等地面容易湿滑的区域,要小心慢行。市场经营管理者依法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有责任确保市场内地面的清洁、干燥,并及时清理油污、水渍和可能导致滑倒的垃圾杂物,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扬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