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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未让右方车先行……开车不能忽视这些细节

百姓生活网www.yzcn.net 2023-09-19 10:18:03 编辑: 周嘉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近日,市公安交警部门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守法依规,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近日,市公安交警部门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守法依规,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案例一

开车未保持安全距离,追尾剐蹭又侧翻

8月26日14时33分左右,曹某某驾驶小客车,沿125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仪征市陈集镇友好岗时,与同向在前的王某某驾驶的白色轿车相碰,在避让过程中又撞到在左侧车道行驶的李某某驾驶的灰色轿车,事故致三车损坏。

所幸曹某某系了安全带,人员无大碍。

仪征公安交警部门表示,曹某某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未能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负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某、李某某无责任。

交警提示

怎样保持安全距离?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市民,驾驶时应做到不超速行驶,学会点刹控制车速,不随意变道、并线,切勿尾随大车行驶。尤其要注意,当出现雾、雨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更加谨慎,提高注意力,防止前后车追尾。

行车过程中,与前车保持安全合理的车距,保留出合适的制动距离以及良好的刹车预判,是避免紧急刹车、远离追尾交通事故的关键所在。

交警解释,车速在100km/h以上时,安全车距在100米以上;车速在60km/h以上时,安全车距在数字上等于车速,即车速80km/h安全车距为80米;车速在50km/h左右时,安全车距不低于50米;车速在40km/h以下时,安全车距不低于30米。

案例二

路口未让右方车先行,酿成事故负主责

9月12日17时20分许,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汤庄中队民警接110指令:汤庄镇乔三司线车汉桥路口,货车与轿车相撞,需民警到场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红色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停在路口中间,地上留有16米长货车紧急刹车印痕,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路口,车头被撞得损坏严重。

货车司机汤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其行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轿车司机程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

警方提醒,驾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两车垂直直行,遵循右侧先行原则,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警指挥,且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需要转弯或者调头的车辆,要让行直行车辆。

路口让行规则,简单来说就是:转弯让直行,右侧先行,看好交通标志标线,服从交警指挥通行。

来源:扬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