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17:00
日前,在江苏徐州丰县论坛上一则《惹上大事了丰县城管暴力执法》的网帖被围观。短短半天时间,该帖阅读量就达到上万。当天下午,徐州丰县城市管理局回应称,工作人员正常执法遭拍摄,劝阻时遭对方辱骂,没有砸车。
于是,对于“警察执法围观群众可不可以拍照”这个问题成了热议。
前阵子,在路上遇到一例交通纠纷,民警过来协调,我正好在现场。当民警抵达之后,在询问一方具体情况时,另一方怕有失公允,掏出手机准备拍摄记录。
没想到年纪轻轻的民警一个锋利的白眼,指了指衣服左上角还是右上角的一个记录仪,语气极度冷漠地说:“这里都记录了,不准拍,妨碍公务了……”
都是良民,又有“事儿”摊上身上,还是老实点吧。那人尴尬地笑了笑,当即收回了手机,唯唯喏喏地解释道:“哦哦,知道了,知道了……”
站在一旁的我不禁就在想,拍个照怎么就妨碍公务了?警察执法,怎么就不允许拍摄了?这有明文规则吗?好像没有,但好像警察都会这么告之在现场想要拍摄的每一个人。
警察这么说,老百姓当然就老老实实地照做了。
然而,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工作人员正常执法遭拍摄”竟然被当成了暴力执法的托词。
因为我在正常执法,而你在拍摄,你妨碍了我的执法,那么我就有权利暴力对待,是这样吗?这显然不是理由。
其实拍摄者到底有没有妨碍执法,有一个有力的证据,那就是执法人员随身带的记录仪。
可是,徐州丰县方敢放出来吗?一般在出现不利于警方的质疑时,记录仪往往会出现选择性故障问题。
这或许正是当事人和围观群众在警察执法时,随时想举行手机拍摄的原因之一。
从来没有哪条法律拒绝公民监督执法,唯一例外的是真的干扰到了执法过程。
然而,我们简单地试想,围观者只是站在事件之外拿着手机录像,又怎么会介入到执法之内呢?
当然,现实情况或许是复杂的,如果拍摄者在此之前与执法人员有了直接的冲突,或挡住了执法人员的去路,真正意义上阻碍了执法,那就另当别论了。
更多的可能性却是,被拍摄的执法者恼羞成怒了,以防碍执法为借口阻止这一行为,对方不从,从而上升为尖锐冲突,大打出手。
是否阻碍执法的判断,有太多主观成分,但我相信,身正不怕影子歪,作为执法人员,你恪尽责守,为民服务,就算全程被围观群众拍了,不是一种赞赏的记录吗?你没有暴力执法,有没有不当言行,你怕什么拍摄呢?
如今已是“人人都有麦克风”的全媒体时代。执法人员必须要适应人民群众的随时监督。只要你执法有度,真心为人民服务,人们拍下来、散播出去,给你点赞,为你扬名,又有什么不好呢?(风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