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 11:34
本人于2019年2月来到林霞调味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工作,于2022年9月离职,期间无劳动合同。
2019年4月开始缴纳社保,试用期间无社保。
整个工作期间,没有法定假日,没有年休假。
申诉请求:
1、返还自己缴纳的试用期间的社保费用;
2、11个月不予签合同工资;
3、年休假补偿;
4、补齐劳动合同。